德化县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2-10-15
- 作者
- 德化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德化县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为了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县文体新局决定开展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在1-3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内,目前尚不是市级非遗项目,暂不推荐传承人。但正在申报中的第四批市级非遗项目可先预推荐传承人。
市级以上名录有:德化瓷烧制技艺、南音、三通鼓、刣狮、纸狮、山歌。
(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完整地掌握某项目的传统知识或特殊技能,并具有传承能力;
2、在某项目领域具有明晰的传承谱系,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
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因触犯国家法律,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2、不具备独立民事资格的公民。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或暂不推荐:
1、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群体性较强,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
4、专职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研究和管理的在职公务人员。
二、推荐程序
(一)推荐工作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必须由本人自愿向市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
2、市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按照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和标准向我局提出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
3、我局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后,逐级报送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4、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推荐材料和当地文化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并公示。
5、社会公示后通过复核审批等环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予以公布。
三、推荐材料
(一)推荐意见:一式二份,各有关项目保护单位向我局提出本单位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
(二)推荐表:包括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学习与实践经历、技艺特点、个人成就、授徒情况等,照片贴于表中,(表格见附件1);
(三)辅助材料:有助于说明被推荐传承人的其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光盘(申报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不做硬性要求)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项目保护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二)重点推荐那些技艺突出、公认程度高、有较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传承人;
(三)充分发挥申请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工作,确保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
(四)凡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补充(附件2)。
(五)各地的推荐材料请于2012年12月5日前报送我局,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或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单位:德化县文广新局办公室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95-23522917、13505937837rn
电子邮箱:30947794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1、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材料制作要求;2、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德化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憨鼠责编: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