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浔镇高阳村内洋水泥路面工程招标通告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2-08-08
- 作者
- 龙浔镇招投标代理中心 龙浔镇高阳村委会
龙浔镇高阳村内洋水泥路面工程招标通告

为改善通往内洋公路状况,经研究决定对内洋水泥路面工程建设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路段:内洋至村部(长度约4公里、宽3.5米水泥路)
二、投标方法:公开招标(详见须知)
三、报名时间:截止2012年8月14日下午5点
四、投标时间:2012年8月15日下午3点30分
五、投标地点:龙浔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其它事项:
1、投标单位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级及三级以上法定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报名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提供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证书附本复印件。
2、投标时应交投标押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3、报名地点:高阳村委会
4、联系人:陈金灿
电话:13489370142rn
龙浔镇招投标代理中心
龙浔镇高阳村委会
2012年8月8日
内洋至村部水泥路面工程建设招投标须知
各投标单位:
根据招标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德化公路工程建设实际,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建设工期,顺利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确定施工承包单位及工程单价原则,对本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发包,特制定本招投标须知。
一、承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内洋至村部水泥路面
2、工程地点:高阳村内洋
3、工程内容及数量:建设内容:15cm厚手摆片石基层(加宽部分,总长约4公里,面层宽约80cm,原已铺设3m宽);8cm厚水泥(水泥含量5%)稳定碎石基层;18cm厚抗折强度不小于4MPa,水泥混凝土面层宽3.5m,里程约4km。
二、承包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2年9月20日。每逾期一天,承包方应付给发包方每日500元逾期违约金。不能按时交付上级交通部门验收所造成的后果,由施工队负责。
三、付款、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乙方施工队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应组织施工人员及机械进场。乙方每完成水泥路面1公里,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壹拾万元整人民币,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甲方退回保证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给乙方95%的工程款。后留工程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两年复检合格后付清。
2、结算方式:按实际验收工程量进行结算。
四、技术要求
1、本工程项目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执行及遵守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执行保修制度,保修期两年,保修金为工程总造价的5%。
2、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水泥采用425R标号,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不合理施工方法,严禁偷工减料。
3、水泥路面改造工程要求强制配备自动计量配料设备,反转式或强制式拌和机、振动压路机、三辊轴机和自动排插机、真空吸水机等设备。
4、水泥路面养生强制采用土工布养生。
五、质量标准:
必须遵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施工规范、现行国家《公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以上(以上级交通部门验收为准,其中抗折强度不小于4MPa,上级验收取蕊每发现一粒抗折强度小于4MPa,扣除工程款4万元,每发现一粒厚度不足18cm,扣除工程款4万元)。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负责,若发生因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投标方式:
1、内洋至村部4公里水泥路面工程采用一次性暗投方式进行投标。标底价在投标前公布,其单价包含(除税收)以外的一切费用,包括建设项目及水、电、临时设施、工程管理费等。
2、中标:按每平方米元往下投,以最低报价中标(不得高于投标低价)。最低投标额有相同者由报价方以抽签确定中标者。
七、报名条件及保证金:
报名参投须持三级资质以上工程公司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书、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身份证等材料,并于投标前交工程投标保证金伍万元(现金)。没有中标者开标后退还,中标者转为工程保证金。
八、报名、投标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截止2012年8月14日下午5点
2、投标时间:2012年8月15日下午3点30分
3、投标地点:龙浔镇政府3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龙浔镇招标代理中心:颜忠专0595-23533636rn
龙浔镇高阳村委会:陈金灿13489370142rn
十、其他事项:
1、中标后,中标者不得转包、分包工程,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保证金。
2、中标后,中标者应于3日内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保证金,另行确定中标者。
3、投标者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有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取消投标保证金,另行组织投标。
4、投标金额尾数以角为单位,填写标书应字迹清楚,否则视为废标。
十一、本投标须知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龙浔镇招标代理中心
龙浔镇高阳村委会
201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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