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司法局组织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2-03-05
- 作者
- 德化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
我县司法局组织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德化网 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于201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更好地抓好贯彻落实,近日,我县司法局专门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通过学习,提高了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认识与理解,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执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掌握了社区矫正执法的工作程序,树立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意识和理念,增强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同时提升了社区矫正队伍的工作凝聚力,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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