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出台 - 憨鼠网

· 赖劲松

关键信息

发布时间
2012-02-13
作者
赖劲松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出台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出台 - 憨鼠网

本报讯从本月起,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将可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昨日,省住建厅出台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对行政执法主体、范围、程序、处罚裁量基准、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界定。新规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新规明确,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整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对影响社会稳定、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妨碍公务以及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违法单位从重处以5万元罚款。

转自1月31日福建日报第九版

[憨鼠责编:宿根]

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出台 - 憨鼠网

憨鼠网(原德化网) · Hanshu · 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