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员工办公积金 最高罚5万元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2-02-09
- 作者
- 颜志强 涂泽南
不为员工办公积金 最高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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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从2月1日起,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省住建厅出台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对行政执法主体、范围、程序、处罚裁量基准、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界定。新规明确,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逾期不整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从行政执法的合理、合法、公正、公平出发,参照大中小微型企业的划分,结合公积金管理实际,将20人(含20人)以下归为微型单位, 处以1万元罚款;20人以上100人(含100人)以下的单位归为小型单位,处以3万元罚款;100人以上的大中型单位处以5万元的罚款。同时,对影响社会稳定、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妨碍公务以及发生两次以上违法行为的违法单位从重处以5万元罚款。
[憨鼠责编: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