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万元以上预付卡需实名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1-11-24
- 作者
- 据《法制晚报》
购万元以上预付卡需实名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购万元以上预付卡需实名
昨日,商务部网站公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征求意见。办法规定,对购买(充值)记名卡和一次性购买(充值)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或个人,发卡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包括购卡人购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时间、地点、卡号、金额等信息,相关信息需保存5年以上。
据悉,商务主管部门将通过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平台接收与本办法有关的举报和投诉。
办法明确,对个人购卡(充值)的,发卡企业应核对购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充值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联系方式。
对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发卡企业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不得收取现金。
办法规定,单张记名卡资金限额为5000元(含),单张不记名卡资金限额为1000元(含)。记名卡可挂失,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卡不能挂失,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应提供激活、换卡服务;对持卡人不能正常使用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应换发新卡。
[憨鼠责编: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