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2011年度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公示 - 憨鼠网

· 德化县规划建设局

德化县2011年度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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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和我县廉租住房保障的相关规定,德化县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3年以上(含3年)龙浔镇、浔中镇、赤水镇社区非农业户口。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含无房户)。

三、人均月收入690元以下。

经本人申请,各社区和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核实,县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县规划建设局研究确定,现对我县2011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51户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2011年11月5日至11月14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规划建设局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595-23522774、23584778。公示地点:德化网、德化建设信息网和县规划建设局政务公开栏。

点击附件下载:2011年新增申请廉租住房补贴名单

点击附件下载:德化县2011年度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公示名单

德化县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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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鼠责编:小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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