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强调:公办校不得收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建校费”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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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11-09-02
教育部强调:公办校不得收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建校费”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教育部1日发文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建校费”是不允许的,也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点督查内容。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这位负责人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建校费”是不允许的。根据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部署,从2008年起,将收取“建校费”问题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点予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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