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归个人 - 憨鼠网
婚前贷款买房归个人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10时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共19条,今天起正式实施。《婚姻法解释(三)》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重点关注
婚后父母为子女买房 只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从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婚前贷款买房 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读
孙军工说,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婚姻法解释(三)》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
婚外同居解除关系 财产如何分割未作规定
《婚姻法解释(三)》删去了此前征求意见稿中有关婚外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问题如何处理的条款,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第二条内容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应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杜万华对删除这一条规定解释说,婚外同居的情况十分复杂。有些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的,有些是不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的。简单的条文难以涵盖复杂的情况,对于该类问题的解决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认证。
(新华 中新)
■司法解释其他要点
关于婚姻关系
《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关于亲子认定
另外,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关于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堕胎
此外,《婚姻法解释(三)》规定,丈夫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新华 中新)
■背景
2010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婚姻法解释(三)中,婚姻财产成为人们争议的焦点。
■微议
@假装糊涂:那些需要有房子才结婚的女人岂不是没有什么安全感?
@大大大爷:准备嫁入豪门的女孩们,这下要小心了,有一条是为你们定的。
@乡长:这下惨了,本来只是没房的娶老婆难,现在贷款买房的也悬了,房子归个人,哪有女的傻到帮别人还贷款啊……
@爱思:很简单啊,写上男女双方名字就行了。不写不结婚。你以为这个对男的很有利么?现在早就流行写多人名字啦!
@King:看来除非两人都决定一生一世在一起,否则就别结婚。
■调查
昨天,新浪网发起了“你如何看待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父母为儿买房儿媳没份’”的调查,截至昨晚,共有9120人参加投票。
一、对于“父母为儿买房儿媳没份”司法解释,你是支持还是反对?
1.支持,谁出钱保护谁的权利天经地义71.8%。
2.反对,这样无法保护在婚后处于弱势的女性群体24.2%。
3.无所谓,我来打酱油而已3.9%。
二、你觉得这个最新的司法解释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1.促进家庭和睦,不用再为婚房写谁名字打架39.2%。
2.(准)儿媳妇更加独立,坚定其独立买房信念21.2%
3.激化家庭矛盾,公婆将以更多话语权干涉子女婚姻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