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销售 10天内可退保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1-07-10
- 作者
- 仁民
人身保险销售 10天内可退保

国内人身保险的经营特别是销售过程中始终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严重侵害了投保人的利益,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为此,保监会日前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该项业务进行整顿。
“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人身险产品超过一年期以上的产品包括万能险、分红险、投连险都有“犹豫期”。
《通知》规定,投保单或保险条款中应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应对犹豫期内的权利进行说明。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全部保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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