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可开始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1-05-06
- 作者
- 涂建署 李美春
低收入家庭可开始申请公积金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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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即日起至本月31日,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申请2010年度城市低收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7.4平方米),或所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家庭成员按3.03人计算,且在本市辖区内无其他自有产权的房屋;借款人在申请贴息前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贷满1年(即12个月)以上,且本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发生连续3期或累计达6期以上逾期归还贷款的不良记录,当前无未归还贷款本息行为;借款人在申请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12个月)以上。
申请时,申请人需递交五种材料:购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审批表;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贷款银行出具的正常还款明细清单;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借款人的还款存折。我县辖区内的申请人可前往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咨询电话: 23589154。
[憨鼠责编: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