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行人上高速路 出事故须担责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1-02-20
- 作者
- 施海燕
交警提醒——行人上高速路 出事故须担责

昨日,记者从泉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获悉,沈海高速公路泉州段八车道自2010年9月开通以来,已有5名行人被撞死。
据了解,单单春运以来,因行人擅自上高速路而被车辆撞死的事故就发生了3起。
泉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一大队交管科有关人士分析,高速路出现行人的主要原因:沿线防护栅被盗、损坏严重;在沈海高速公路水头、晋江、池店出入口,泉州农校路段,大客车上下客现象严重;朴里服务区围墙未完工及被开口。同时,八车道和四车道相比,有着车速较快等特点。这使得行人穿行高速路被机动车碰撞的概率大大增加。
高速交警提醒,根据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一旦上高速,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法律责任。若要到高速路对面,一定要通过高架桥和地下通道穿行。乘客要拒绝在高速路上上下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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