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扎实开展 《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活动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0-10-13
- 作者
- 德化县依法治县办
德化扎实开展 《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活动

【德化网 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审议通过,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制度的法律,它进一步确立了人民调解制度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框架,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调解程序、经费保障、调解协议效力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我县紧密结合“大城关”发展战略,以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载体,确定了我县今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方向: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大力完善包括多种新型调解组织在内的人民调解组织形式;二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三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形式;四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五要加强保障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
与此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还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为《人民调解法》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德化县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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