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扫墓 请绷紧“防火弦”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0-03-30
- 作者
- 施海燕 谢丽媛
清明扫墓 请绷紧“防火弦”

泉州晚报讯 (记者施海燕 实习生谢丽媛)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作为我国的传统节日,扫墓、祭奠亡灵已成为习俗。然而,历年来因清明节祭扫活动引发火灾不在少数,加上春季又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因此,清明节期间的防火问题显得更为重要。为此,市森林防火办提醒,清明期间,市民扫墓时要绷紧防火这根弦。
现象:屡见祭扫引发火灾
昨日14时多,市区清源山老君岩附近的灌木丛着火。15时许,山火被扑灭。据悉,起火原因可能是有人烧纸钱引起的。
去年清明节当日上午9时至晚上8时,本报新闻热线电话22200000曾接过近40名读者的来电。他们称市区大坪山附近、洛江多个乡镇以及南安市多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惠安县、永春县等多处发生山火。
据了解,清明期间,祭扫引起的山火屡见不鲜,主要是由于市民烧纸钱、燃放鞭炮不慎以及乱丢烟头等引起的。
预防:加强防火安全意识
为此,市森林防火办有关人士提醒市民,在祭扫时不要吸烟和乱扔烟头,祭扫完毕应确保余火已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千万不要因麻痹大意而酿成火灾。
该人士提醒,焚香、烧纸钱及放鞭炮要到指定地点。在焚香、烧纸钱时,一定要在周边围堵,防止燃烧的火纸乱飞;发现有带火的纸屑飞起,应立即扑灭明火;祭拜完后,务必守候余火彻底熄灭再离开。市民若发现山火,要及时拨打电话12119报警。
据悉,3月26日—4月15日,清源山、九日山、紫帽山、桃花山、大坪山、灵山等全境实行森林防火戒严;清源山景区内齐云路、北山路等道路实行森林防火暂时戒严管制,市民如有违者将被严肃查处。
建议:文明祭祀防患未然
有关人士建议,要破除陈旧的焚香、烧纸的祭扫方式,推行文明扫墓,提倡无烟祭扫。如在山林、杂草密集地段严禁使用明火,市民可改用鲜花扫墓,这样既表达了哀思悼念之情,又避免了意外火灾的发生。
据悉,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不仅政府机关部门要承担森林防火责任,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也要承担防火责任。若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将被严厉处罚,除了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警告外,个人还将被处以200元—5000元的罚款;单位被处以2000元—10万元的罚款。
[憨鼠责编: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