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间煮饭引发火灾 丈夫遇难妻子获刑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10-03-09
- 作者
- 黄墩良 李立新 李平
林间煮饭引发火灾 丈夫遇难妻子获刑

夫妻二人林间煮饭不慎引发火灾,结果丈夫在扑火时身亡,妻子则于日前以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去年3月16日上午,翁某与丈夫许某到德化水口镇的山场从事农事活动。山场离家里很远,为了省去中午来回吃饭的麻烦,两人携带了炊具,打算中午在自家栗树林中生火做饭。
中午12时,翁某在栗树下挖了一个灶位,把锅支在灶上,从旁边捡来一些树枝,用打火机点燃树枝煮饭。不久后,翁某见树枝快用完了,便离开灶台到旁边捡一些枯枝败叶。回来时发现灶台边的茅草起火。翁某即和丈夫许某扑火,但火势很快蔓延,引发了山场的森林火灾。
许某在扑火过程中不幸被烧死。翁某向前来调查的侦查人员投案。经德化县林业局技术人员现场勘查鉴定,该森林火灾的过火林地面积68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00元。
德化县法院认为,翁某违反森林法规,擅自在野外用火,本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森林火灾,最后因疏忽大意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应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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