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海西之美”摄影大赛作品征集 - 憨鼠网
“发现海西之美”摄影大赛作品征集

在“海角社区(http://bbs.hdzxw.com/index.php)”中,许多网友把自己探访海西之美图片上传,与大家分享。“每个人拍的时间不同,再加上不同的角度,可以更全面展现景点的魅力。”网友“阿宝”跟帖评论说。另外,为了让专家评委更全面了解候选景点,在评选“发现海西之美·十佳景点”的同时,本报将举办“发现海西之美”摄影大赛,并已征集到不少读者的作品(大赛启动通知详见本报15日A16版)。
本报将组织省内权威摄影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摄影大赛结束后,为了满足广大读者欣赏“海西之美”的热情,本报将举办一次摄影展,届时这些作品都将一一亮相。
参赛须知:此次摄影大赛的取景地点,限本报已刊发的36个“发现海西之美”景点,拍摄时间不限,参赛作品请发至邮箱szxw@hxdsb.com(图片需简单说明,并留下联系方式)。
奖项设置:摄影大赛设1万元总奖金。
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8名:奖金各500元
鼓励奖10名:奖金各150元
参赛时限:截止于2010年1月10日。
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表现“发现海西之美”景点优美的自然景观、深厚人文底蕴,创作时间要求为2008年1月1日至截稿日期。
(2)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的作品,版权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3)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但可做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度调整。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转载。
(4)本次大赛只接受数码照片,格式要求为JPEG,图片清晰;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
(5)图片需配有图注,并说明拍摄的地点、时间。如能随同说明使用的相机、镜头、曝光参数等供大家学习的资料最佳。
(6)每人次参赛作品不超过10张,其中同一景点的照片不超过5张。
(7)图片统一制成压缩包后,发至大赛专用邮箱szxw@hxdsb.com,邮件中请附上说明参赛者姓名、手机号。
(8)本次比赛不收参评费,不退稿,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9)获奖作品本报有权发表,结集出版等并不再支付稿酬,对于未获奖的作品,本报若使用将支付一定稿费。
(10)获奖作品一旦发现有违背参赛要求的,立即取消获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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