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施工最高罚3万元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09-07-31
- 作者
- 江晓媛
挂靠施工最高罚3万元

8月1日起,《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等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依法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对违规行为处罚作了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挂靠有资质资格的单位或者人员组织工程施工、实施工程监理,违者将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市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较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更细化,要求更高,《办法》实施后,建设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泉州地面上的各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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