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3.4%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08-01-15
- 作者
- 国家统计局德化调查队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3.4%

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3.4%,比上年同期增长3.4%,在构成消费品价格指数的八大类中,呈“四升四降”:食品类同比上升14.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升2.3%,烟酒及用品类上升1.7%,居住类上升0.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指数下降0.2%,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7%,衣着类下降12.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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