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07〕502号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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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07-12-07
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07〕502号

德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德工商告字〔2007〕502号
许东升等273户个体工商户(名单附后),未参加2006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违反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且上述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告知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于2007年12月6日以德工商处字〔2007〕502号文件作出吊销处罚决定,对许东升等273户个体工商户予以吊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现予以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后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对我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应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
个体工商户被吊销营业执照时,其经营资格终止,《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同时作废。
下一页附:德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德工商处字〔2007〕502号)
德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n
德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德工商处字〔2007〕502号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未参加2006年度验照个体工商户(共273户,名单附后)
以上当事人未参加2006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违反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且在行政处罚告知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吊销上述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复议。
点击下载附件:德化县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德工商处字[2007]502号)送达公告 [附:未参加2006年度验照个体工商户名单]
德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