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四项措施促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有效履职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07-08-10
- 作者
- 陈美德
德化县四项措施促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有效履职

一是坚持月例会制度。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每月应定期参加所在乡镇林业站组织召开的月例会制度,汇报当月履行职责情况、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并进行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等知识的学习。
二是实行“四查”考核办法。由所在乡镇林业站不定时组织开展履职情况的自查、互查、复查、督查“四查”活动,把“四查”结果作为发放基础工资、效益工资的重要依据。
三是建立履职督查制度。县防火办专门抽调两名督察员,除雨天外深入一线对护林员在岗在位情况、巡山护林时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携带工具和做好巡山记录等情况开展督察活动,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通报。
四是落实奖优罚劣措施。每年由县林业局召开表彰大会,对履行职责好、表现突出的优秀护林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解聘辞退。仅今年来,就有33名优秀护林员受到表彰奖励,10名不称职的护林员被解聘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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