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意义重大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07-07-25
- 作者
- 宋闽旺
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意义重大

贯彻福建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意义重大6月9日,文化部批准在福建省设立首个国家级区域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我国、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文化强省建设进程中的一大喜事。
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区域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一个活态的、整体性保护的新阶段。闽南地处海峡西岸,素以“闽南金三角”闻名的厦门、漳州、泉州三地是闽南文化的发源地和保存地。在这一方热土上,保存着众多原生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它们相依相存,与人们的生产生活融为一体,充分体现了闽南文化的多样性、完整性和独特性,堪称八闽文苑中的奇葩。闽南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峡两岸人民“同根”“同祖”“同缘”、不可分割的文化见证和桥梁、纽带。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对闽南文化生态的保护和研究,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闽南文化,对促进闽南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有利于加强闽台文化交流,促进祖国统一
闽南地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厦门、漳州、泉州与台湾一衣带水,是台湾民众的主要祖籍地。人们常说的闽台之间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五缘”优势,在这里充分展现。闽南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不同历史时期南移的中原文化与古闽越文化、外来文化多次交融、层层积淀而发展起来的。宋元时期,海外交通贸易发达,刺桐港成为东方第一大港,闽南文化随着“海上丝绸之路”,源源不断地传播到台湾和东南亚各地落地生根、发萌滋长。尽管历史风云变幻,但闽南的文化习俗和文化精神,至今仍然深深地扎根在两岸和世界各地的闽南人的生活方式之中。“闽南”这两个字,在海峡两岸,在一代又一代同胞的心底,始终是一个难以割舍的理念和向往。
闽南文化与台湾地方文化之间,可谓“一脉相承、相互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之基因处处可寻,构成了闽台文化之间多彩的景观。2005年省政府公布的101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有40多项与台湾有着紧密关系,有许多至今仍在台岛广为繁衍传播。福建地方戏曲中,在闽南一带盛行的梨园戏与闽中地区的莆仙戏,素有“宋元古南戏遗响”的美称,弥足珍贵,在台湾及澎湖、金门等离岛都拥有热心观众。歌仔戏(也称“芗剧”)既是福建的五大地方剧种之一,也是台湾的主要地方剧种,它发萌于闽南,成形于台湾,返流入闽南,至今盛行两岸,成为闽台文化同根同缘的鲜活见证。精美精细的木偶雕刻、雅致幽婉的南音、脍炙人口的闽南歌谣等,无不传载着两岸的文化关怀和诉求。
近年来,持续不衰的“闽南文化热”吸引了两岸各界的关注。海西文化论坛、闽南文化节、闽南语歌曲大赛、两岸姓氏谱谍展牒学术研讨会等文化活动和学术活动,使闽台文化交流更加主题鲜明、更加深入广泛。“闽南文化热”,也推动了以“闽南文化”为主题的闽台文化交流在交流层次、交流频率、交流内容、互动影响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与丰富,成为维系两岸人民情感的重要纽带。
可以期待,随着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必将使“五缘”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并力求“紧密经贸联系、两岸直接三通、农业全面合作、旅游双向对接、文化深入交流、载体平台建设”作为,营造更为和谐的人文环境,在促使福建成为对台交流的重要基地方面,提供重要的物质和精神支持。
◆有利于传承文化遗产,促进文化繁荣
文化生态系统是文化与自然环境、生产生活方式、经济形式、语言环境、社会组织、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等构成的相互作用的完整体系。加强文化生态保护,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生态保护区主要是指一个特定的区域中,通过有效的保护措施,修复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等),互相依存,与人们的生活生产密切相关,并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闽南地区文化积淀深厚,传统文化生态充满着生机和活力。泉州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6个综合性试点之一。泉州拥有20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0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项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数量列省内各设区市之首。漳州是1986年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有国家级文保单位15处、省级文保单位58处,6个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6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厦门市现有7处国保单位、19处省保单位,5项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8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闽南三地的文化遗产项目,分别占我省目前拥有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名录项目总数的51%和43%。同时,全省26个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中,有18个聚集于此。这里还聚集了众多成规模、成建制的民间职业剧团,民间南音、北管吹奏、吟诵等民间社团近2000个。流布于闽南民间的乡土文化,灿若星海,美不胜收。
海内外闽南乡亲、闽南籍闽商,是保护和弘扬闽南文化的重要力量。热心文教、回馈桑梓,是海内外闽南乡亲和闽南籍闽商的共同心愿和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