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推行基层综治队伍参与打击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07-04-09
- 作者
- 卢美纪 张文琳
德化县推行基层综治队伍参与打击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德化网》讯 为推进“平安德化”建设活动深入开展,进—步发挥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计生综治管理员等基层综治队伍的积极作用,县综治委决定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或抓获违法犯罪分子的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计生综治管理员给予适当奖励。
1、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计生综治管理员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够治安处罚的,每起奖励50元。
2、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计生综治管理员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够刑事拘留以上处罚的,每起奖励100元。
3、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计生综治管理员举报“两抢”犯罪线索或抓获“两抢”犯罪嫌疑人的,除按德综治委[2006]18号《关于推行群众参与防范、打击“两抢”犯罪奖励机制的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外,每起再奖励100元。
4、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计生综治管理员在抓获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负伤的,按照《见义勇为条例》予以表彰奖励。
[憨鼠责编: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