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从事工会工作20年工会干部的通知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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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06-12-26
关于报送从事工会工作20年工会干部的通知

各乡镇、产业工会,基层工会:
为鼓励广大工会干部积极投身工运事业,切实担负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学习和发扬长期从事工会工作者的艰苦奋斗、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的精神。根据泉工办[2006]84号文,为从事工会工作20周年的工会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泉州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从事工会工作满20周年(含累计)的专兼职工会干部。历年已授予荣誉证书的不再报送、表彰。
二、有关要求
1、有级工会要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确保无错无漏。
2、各单位符合表彰条件的工会干部名单,请于2007年1月5日报送县总工会组织宣教部,联系电话:23581643。
点击这里下载附件(从事工会工作20周年工会干部申报表)
德 化 县 总 工 会
2006年12月26日
[憨鼠责编:谷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