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第四批泉州市“绿色学校”的通知 - 憨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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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06-09-26
关于组织评选第四批泉州市“绿色学校”的通知

德 化 县 教 育 局 文 件
德教[2006]231号
关于组织评选第四批泉州市“绿色学校”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组织评选第四批泉州市“绿色学校”的通知》(泉教德[2006]33号)精神,请已获得县级“绿色学校”称号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对照《泉州市“绿色学校”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凡自评分达到85分以上的学校,请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参评学校请在10月15日前将《泉州市“绿色学校”申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县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申报表、创建“绿色学校”总结材料、创建“绿色学校”自评材料各一份送泉州市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市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将组织到参评学校实地考察、评定,凡评审分达到85分以上者,由市教育局和市环保局联合授予泉州市“绿色学校”称号。
附: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组织评选第四批泉州市“绿色学校”的通知》(泉教德[2006]33号)
德 化 县 教 育 局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责编: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