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06-08-22
- 作者
- 郭冰德 罗红梅
泉州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日前,省政府公布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和设区市所在地城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资标准。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本月起开始执行。
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标准:泉州市的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泉州开发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月;泉港区、惠安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50元/月;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为480元/月。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小时。
据了解,自2003年11月以来,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完成三次大幅度调整。2003年11月1日省政府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350元/月、300元/月、280元/月。2005年,泉州市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2个县市(区)分三类分别执行:470元/月、430元/月和400元/月的标准。今年8月,泉州市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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