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高中招生今年有变化 - 憨鼠网

· 陈丽萍

泉州市高中招生今年有变化

泉州市高中招生今年有变化 - 憨鼠网

■照顾政策:今年实行加分形式

■市区四所一级达标校:30%统招名额直接分配到三个区各初中校

昨日出台的中招政策两个亮点是:照顾政策实行加分形式和继续推进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泉州市200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今年泉州市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与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文化课考试合为一次进行。考试学科试卷分A卷(供鲤城区、丰泽区、晋江市、南安市、石狮市、惠安县、泉港区、洛江区、永春县等的毕业生用)与B卷(德化县、安溪县等的毕业生用)。

试题的易难度按8∶1∶1的原则进行命题。各学科考试命题范围、内容、样题等详见泉州市教科所编制的考试说明,考生和家长可在泉州教育信息网首页查看到相关说明。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为九个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其中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初二年)进行。考试学科由教育局组织命题,其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初中毕业考查科目为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四个科目考查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学校应做好学生考查成绩的记载。

根据《意见》规定,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升学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5月21日至5月23日,考试仍在2006年7月1日至7月3日举行,各县(区、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应于2006年7月28日前结束。

照顾录取六类考生可加分

今年参加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以加分的形式,计入该生的升学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总分后参加录取。要提醒考生和家长的是:加分照顾仅取最高的一项,不能累加。

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必须填写市招考中心统一编制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的证明,于2006年5月23日前交到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按《意见》规定,照顾录取对象应在学校公示3天,各学校将公示后无问题的考生按“招生注意录取花名册”的要求初审、造册、审核,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招生办。

①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可照顾10分。此类学生必须出具由各县(区、市)民政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作战部队和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以及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照顾5分。此类学生必须出具由各县(区、市)民政局、人武部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②少数民族学生,可照顾加分。对散杂居住在泉州市区(鲤城、丰泽、洛江)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可照顾3分;对县城及县以下地区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可照顾5分。此类学生须出具所属县(区、市)民族工作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③农村“双女户”子女,可照顾5分。此类学生须出具所属县(区、市)计生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④“三侨子女”、台籍学生,可照顾3分。此类学生须出具所属县(区、市)侨务部门或台办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⑤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可照顾5分。

此类学生必须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⑥在初中阶段参加由省教育厅批准举办的全省性学科(含“术科类”)竞赛、或由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组织的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可照顾5分。

对于“术科类”(指体育、音乐、美术)竞赛,以学生获奖证书为依据:凡获奖证书上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厅”公章者,可照顾5分,否则,则不予照顾。

招生改革:四校划出30%统招名额

《意见》指出,要做好省一级达标普通高中的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所有初中校的试验。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素质教育,泉州市将继续推进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从今年开始,泉州市区四所一级达标中学(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30%的统招名额直接分配到三个区各个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民办初中校),并逐年扩大直接分配的比例。

直接分配给各校的名额参照三年前教育行政部门下达该校的招生计划比例下达,实行分校录取。招生实施细则将另行制订。

志愿填报:学校不得干预志愿选择

《意见》规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原则按2005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实施。

要规范招生行为。各中学应正确引导、尊重考生意愿,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变相剥夺学生报考和填报志愿的权利。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中,不得用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不得派人或通过电话、信件等对学生和家长的志愿选择进行干预;不得擅自承诺减免入学收费吸引考生;不得私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民办学校若承诺减免学生学费,应预先向社会公布。

各达标中学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定的“择校生”招收比例和收费标准。原则上农村达标中学的“择校生”招收比例应控制在当年该校招生计划的25%以内,各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降低“择校生”招收比例和收费标准。严禁公办高中招收“借读生”、“寄读生”、“旁听生”、“走读生”等。

省一级达标普通高中可从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作为优秀学生保送名额,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订,并报泉州市教育局备案。

考试安排:中考:2006年7月1日―3日

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升学考试,定于7月1日—7月3日举行。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政治、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各60分钟。

泉州市高中招生今年有变化 - 憨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