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喜获赔偿款 - 憨鼠网
关键信息
- 发布时间
- 2005-05-30
- 作者
- 黄鹏辉 曾宪铸
残疾人喜获赔偿款

5月16日,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浔中镇村民曾良才在自己的小店铺中,收到法官特地为他送来的21000元赔偿款。据了解,这是我县首起经法庭与保险公司协商,由保险公司直接理赔的案例。
2004年1月24日,浔中镇的曾良才驾驶摩托车与同样驾驶摩托车的张文吉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曾良才面部和右下肢X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曾良才多次到雷峰镇张文吉家中要求赔偿均没有结果,就向法庭提起诉讼。
2004年11月25日,雷峰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经法庭调解,张文吉应赔偿曾良才各种款项计人民币27000元,除原先已支付的6000元外,张文吉还应偿付给曾良才21000元。然而,在法庭规定的期限内,张文吉却没有履行偿付义务。法庭多次派人到他家中执行,却发现他已经外出打工,连春节也没有回来。法庭获悉这种情况以后,认为申请人曾良才已经是属于重伤的人,如果不及时医治,可能会导致他更大的伤残。据雷峰法庭庭长许建华介绍,他们想到张文吉这辆造成交通事故的摩托车,可能有到保险公司投保。于是他们就到被执行人张文吉家中,向他家人询问,果然不出所料,张文吉家人说张文吉有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并向雷峰法庭提供了保险单。
拿到保险单后,雷峰法庭的工作人员就到保险公司帮助张文吉家人进行理赔。在法庭与保险公司多次协商以后,最后保险公司同意进行理赔。